中国国际新闻网8月19日电 澳门廉政公署18日对外公布《2009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全年收案923宗,较过去3年轻微上升,其中有661宗不涉及贪污舞弊行为、或不属廉署职权,或资料不足而无法跟进,占全年收案总数的七成以上。
工作报告详细报告了去年廉政公署在反贪、行政申诉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还选取了5个与民生息息相关,且为人关注的例子进行分析,一方面提醒公共部门应有的依法处理水平;另一方面,让公众知悉公共部门在处理这些个案时的不当之处,藉此唤起市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2009年澳门廉政公署收案共923宗,包括刑事举报案件768宗、行政申诉个案155宗。2009年的收案数字相对较过去3年有轻微上升,估计个中原因同2009年是选举年有关。
另一方面,行政申诉个案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相信与行政程序渐趋透明化,以及公共部门完善了行政投诉机制有关。
在923宗案件中,有661宗不涉及贪污舞弊行为、或不属廉署职权,或资料不足而无法跟进,占全年收案总数的七成以上。
立案调查的案件共有48宗,其中刑事案件44宗、行政申诉案件4宗;另外由上年度转入的有71宗,累积全年须处理的案件为119宗,当中有28宗案件完成调查并移送检察院。
反贪工作方面,去年刑事案卷结案86宗,比2008年增加了87%,移送检察院的案卷大幅增加接近两倍,调查终结案件亦增加了70.6%,是近年来办案效率较高的一年。
而行政申诉方面,全年须处理个案共有202宗。当中有184宗已完成处理并存档,结案率为91%,比2008年的结案率有所提高。
澳门廉政公署是一个独立运作的公署,受澳门《基本法》第59条规定而设立,工作只须向行政长官直接报告,而无须向任何其他政府部门负责。职责为反贪污和处理行政申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