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周报记者 孙中元
5月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大风频仍。近日一笔12年前的旧账,使位于鄂尔多斯(12.20,0.31,2.61%)大街的内蒙古金宇集团(10.05,0.40,4.15%)股份有限公司(600201.SH,下简称“金宇集团”)再次走上台前。
5月5日,一份来自金宇集团股东的举报信递到时代周报记者手上,在这份编号为呼政发(1999)17的文件中,呼和浩特市政府决定“同意授予内蒙古金宇(集团)董事长张翀宇市长特别奖,奖金238万元,从上市的融资资金中列支。”
并以此设立呼和浩特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达投资”),用于间接收购金宇集团股权。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政府大笔一挥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中划去238万,这在普通人看来都违反常识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呼市政府。而作为上市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的张翀宇又怎么能够知法犯法接受“奖励”,12年后才为人所知?
尽管5月8日金宇集团对此已进行澄清,但这份澄清澄而不清。5月12日,金宇集团大跌8.27%,3天已跌去了20%。
募集资金奖励个人
“网上材料里说公司占用募集资金的事情是没有的。市长奖是发了,奖金也领了,但不是从募集资金里拿的”。金宇集团董秘李树剑5月6日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董事长张翀宇在外地出差,不能接受采访。她自己也是刚知道这件事,并未否认这份文件的真实性。
至于这笔奖金的来历,李树剑称“现在公司正在核实当时的文件,寻找相关证据,但因为时间久远不太好查,公司会尽快给公众一个答复,说明这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假如是真的是否执行了,又是怎么执行的”。
5月7日,呼和浩特市政府秘书七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份文件市政府是有存档的,要秘书长签字才能查阅,但秘书长在出差没有人签字。截至记者发稿前,该部门负责人也没有联系记者。同日,内蒙古证监局上市处王先生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他们已经收到了举报信,一定会调查清楚,如果公司涉嫌违法违规,会依法处理。
5月8日,金宇集团随即发布澄清公告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奖励给公司董事长张翀宇的238万元奖金,全部从公司国有股红利中支付,并据实做了账务处理,不存在占用公司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发放市长特别奖的情况;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依照相关规定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则、规定履行了相应披露义务。”
奖励金从募集资金变成了国有股红利,张翀宇一下撇清了“贪污”罪名,而时代周报记者却发现,事实并非这么简单。
5月10日,时代周报记者再次来到金宇集团。李树剑称自己刚从内蒙古证监局回来,“我们在公告里解释得很清楚了”, 对于举报人提供的两份文件也承认属实,但“据实做了财务处理”的证据则不能提供。
李树剑随即出示了一份呼和浩特市政府5月7日发出的文件,这份《对授予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翀宇市长特别奖奖金来源情况说明的函》中,称张翀宇的 “奖金全部从该公司国有股所得红利中支付,并据实做了财务处理,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发放市长特别奖的情况。”这和金宇集团当晚公告措辞一致,却和呼和浩特市1999(17)号文件内容大相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