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恶性伤害案件,受害人封国斌报警后,公安局迟迟不做笔录;受害人的轻伤鉴定出来15日后,受害人和证人都指控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案发后20日,第一目击证人却被刑事拘留。
这起普通刑事案件为什么如此蹊跷,一切都是因为案发在烟草公司。
内乡县烟草局“家法”大于国法
□特约撰稿 坤 醒
“我们内乡县烟草公司现在就是个独立王国,公司领导把公检法部门的关系都打点得很好,他们不会替我们受害人做主,现在我们在哪里才能讨回公道?”
2010年3月8日,春节的年味还没有完全散去,封国斌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用手按着左侧背腰部,向记者诉说着他的不幸。
“太恐怖了,像一场噩梦无法摆脱。”他说话很艰难,耳朵也不太好使。在今年1月19日他左耳耳道出血被诊断为轻微伤后听力都很模糊,肋骨骨折(诊断为轻伤)后还没有康复。因为疼痛,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流下来。
在副局长办公室被打
封国斌是河南省内乡县烟草公司的一名职工,负责师岗(内乡县的一个乡镇)线的卷烟销售。封国斌告诉记者,因为他的工资被经常莫名克扣,1月11日下午,他给公司主管卷烟销售的副局长张广德打电话,想向其当面反映问题。在去公司的路上,遇到了公司同事冯英照,冯说也有事找张广德局长,于是他俩一同前往张广德办公室。
在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封国斌因情绪激动和张广德发生了争吵,随后张广德的司机王洪涛、销售科科长陈宇两人走进办公室。封国斌回忆说:“他们进来后,张广德给两人使了个眼色,两人停留片刻后离开。约3分钟后,王洪涛破门而入,不由分说一边厉声谩骂,一边扬起右手打到我左侧面部,我当时坐在靠门的一个沙发上,本能地站了起来,又被王洪涛拳打脚踢,一脚踹在我左侧腰上部。我感觉头晕脑涨,胸部疼痛难忍,倒在张局长办公室地上。”
“见到局面如此可怕,我真害怕出人命。”冯英照证实,他赶快站起来,拦住王洪涛,并和陈宇一起将王洪涛拉到电梯口,从五楼一直送到一楼。
冯英照又上去跑到封国斌跟前,询问情况,并催促封国斌快速离开。看到封国斌已经站不起来,瘦弱的冯英照拉住他的双脚,将封国斌拉出办公室平放在走廊上。这时冯英照看到司机王洪涛和陈宇又朝封国斌走来,冯英照怕挨打赶紧下楼。王洪涛将封国斌拖到电梯口。
封国斌疼痛难忍,但是神志清醒,躺在地上通过手机向家人求助。冯英照下楼打电话通知其他同事过来帮忙。封国斌的家人不一会儿赶到现场,看到情况不妙,随即拨打110、120求助,110两名警察来到公司后被王洪涛叫进了办公室,之后出来什么也没问就走了。
当晚,封国斌被送到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治。同时家人又拨打110,询问公安机关调查情况以及表示要求做笔录。但是,巡警队迟迟不见动静。封国斌家属向上级公安机关逐级反映,一直投诉到河南省公安厅。在公安厅的追查下,过了几个小时,内乡县公安局巡警队出警的两名警察才赶到医院。
“这是和谐社会,你们领导说这是你们公司内部的事,这事我们也管不了。”两名警察如此答复。他们没做任何笔录就又走了。
第一证人被刑拘
封国斌住进了医院,第二天家属到烟草局找领导讨说法,局领导竟然一致答复这事没有人上报。封国斌住院期间,局里的领导没有人关心和慰问,还不时打电话通知封以及他的家人,催促封履行请假手续,早点出院上班,如若不然按旷工处理。
1月19日,经过南阳市、内乡县两级医院的诊断和司法机关的鉴定,封国斌左耳出血损伤和左侧第5根肋骨骨折移位,分别属轻微伤和轻伤。20日上午,鉴定结果送到了公安局主办民警刘玉良手中。
在法医鉴定结果出来的第二天,办案民警刘玉良才第一次找到封国斌调查取证和做笔录。
1月27日,内乡县公安局巡警第三中队民警刘玉良和樊振华对内乡县烟草局副局长张广德的司机王洪涛处以行政拘留五天,并在期满后直接释放。
2月1日,冯英照被刘玉良以拘传的名义叫走,并于当日办理了刑拘手续,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
冯英照没有丝毫心理准备,被拘时感觉“五雷轰顶”。烟草公司刘姓职工说:“冯英照个儿小,很怕事,踩死一个蝗虫都会吓着他,平时都没有吵过架。”邻居和很多熟人都为冯英照鸣不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