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月13日电 (记者 姜伟超) 记者13日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获悉,日前肃南县已对该县金源煤矿“1.03”透水瞒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4名责任人实施刑事拘留,对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1月3日凌晨,张掖市肃南县金源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为逃避责任,金源煤矿负责人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瞒报。9日,举报人对该起事故进行了举报,经张掖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肃南县委县政府表示,经过调查取证,肃南县决定对金源煤矿“1.03”透水瞒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李某、安全生产负责人武某及当日井下作业班长刘某4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目前,由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对金源煤矿“1.03”透水瞒报事故展开进一步调查,待查清事故原因后,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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