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通州区幸福艺居的黄女士遭遇“被欠费”问题。虽然电力公司一再强调,按照国家规定电量计算以电表的机械部分为准,但居民认为这样的规定很难接受。
前天,一位电力公司工作人员敲开了通州幸福艺居小区黄女士的家门,说黄女士家中电表出现故障,需要更换新电表。黄女士对此并未提出异议,便让工作人员拆下旧电表,签字确认电表中还有剩余电量300多度,并被告知第二天到供电所办理新电卡即可继续使用。然而当天晚上,黄女士突然接到供电所来电,对方表示由于电表故障,黄女士欠电费1000多度,除了扣除旧电表内的300多度剩余电量,还需要补交电费才能办新电卡。黄女士和家人被这突如其来的1000多度电弄得莫名其妙。
昨天上午,黄女士来到供电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是电表出现故障,导致已经产生的1000多度电费没能在电子部分显示出来,然而黄女士对这个回答并不认可。经过一个上午的协商,虽然供电所为黄女士办理了新电卡,但就已欠电费,双方还在协调当中。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供电公司证实,幸福艺居小区部分业主家中电表的故障是“过零不跳闸”,电子部分停止显示,但机械部分仍在工作。
“过零不跳闸”即电表上有两个计量装置:电子部分和机械部分。经过一定使用年限,有的电表会出现电子部分“过零不跳”的问题,也就是说,可能出现电已经用完欠费但电表未停,而机械部分会照常运转。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从2008年至今,炫特区、柳岸芳园、程庄南里等多个小区的电表因为“过零不跳闸”出现居民“被欠费”情况。虽然电力公司一再强调,根据国家《计量法》相关规定,电量计算以电表的机械部分为准,卡表机电不符时,应按照机械部分追退电量,但黄女士和很多居民对于这种规定很难接受,他们认为即使电表出现故障,居民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产生的欠费不应当由居民承担。 (叶晓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