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务院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的新“国十条”即将于下周一(5月17日)“满月”。一个月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伴随着政策的出台,经历了一番波动,然而其间楼市价格走势扑朔迷离,媒体报道众说纷纭,专家学者莫衷一是,平民百姓则一头雾水。为厘清当前房地产市场相对真实状况,中新网房产频道从政府、专家、消费者及开发商等层面切入,为您梳理楼市新政策出台以来一个月的市场状况,力争助您更好认识中国楼市、认识楼市新政。
中新网5月14日电(林伟)新“国十条”出台一个月来,伴随着政策出台的媒体评论一直不绝于耳。从楼市新政出台前,密集报道楼市价格飞涨的现象及海外解决百姓居住问题的办法,到新政出台后,冷静观察政策实施效果求解楼市稳定发展良方,多家中央媒体的声音主导了国内舆论的基调,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推动政策出台和稳定消费者预期的作用。
新华社“六连评”掀波澜
从3月28日到4月2日,新华社以每日一评的速度接连播发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评论文章,力度罕见,一时间掀起国内媒体关注热潮。
3月28日,新华社播发题为《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的文章。文章中指出,透支未来的卖地财政,决定了房地产市场难以持续,更意味着依靠这种方式拉动经济发展难以持久。
3月29日,新华社播发题为《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的评论。文章中指出,地方政府必须转变发展思路,不能再沉溺于地产投机所带来的“人气”和“财气”当中。
3月30日,新华社播发题为《坚决清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的文章。文章指出,房地产业需要公开的不仅是开发成本,而且开发过程涉及的所有审批环节都应该彻底公开。全面挤压腐败的空间。
3月31日,新华社播发题为《疯狂的房价叫板土地招拍挂》的评论。文章称,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现有的土地招拍挂属于供给垄断和需求竞争型。这种供给垄断与需求竞争并存的模式,必然造成需求方恶性竞争,导致地价不断暴涨。
4月1日,新华社播发题为《“土地财政”还能维持多久》的文章。文章称,仅凭所谓“经营城市”的口号,通过“收储土地”和高价拍卖,转手就能获得巨额收益。更何况,房地产开发当年就能见效,对GDP的“贡献”显著。如此情况下,又如何寄希望于地方政府主动控制房价?
4月2日,新华社播发题为《税收杠杆应发挥更大作用》的评论文章。文章写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行政调控已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应该让符合市场规律、可灵活运用的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指出,税收杠杆不仅是国际上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经验,而且在我国以往对房地产的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外很多国家,物业税的实施有效抑制了炒房,并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来源;在我国,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调整,已经作为信号在引导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事实证明,合理利用税收杠杆的确可以在房地产调控中收到良好效果。
多家中央媒体跟进,全面关注楼市话题
4月3日,央视《新闻联播》播报《日本年轻人:租房住也幸福》的新闻。新闻中报道称,最近,一家日本知名网站的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日本年轻人认为幸福和是否买房没有关系。相反,很多人认为,租房让他们的生活更加自由灵活,学习和事业发展的机会更多。
4月4日,央视《新闻联播》再度播报《面积小价格低纽约小户型受青睐》的新闻。报道称,在纽约,你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小户型公寓房,大的四五十平方米,小的不到20平米。这种公寓房所有的生活设施都在同一个空间内,紧凑实用。
4月6日,央视《新闻联播》播报《美国政府多措施促房价稳定》的新闻。报道称,在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房价稳定。为满足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美国一些地方政府规定,每个住宅小区在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将一定比例的住房留作低价房。美国政府通过严格贷款程序来遏制房产交易中的投机行为,对居住型和投资型的房产交易,实行不同的贷款利率。
同一天,《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是否取消房地产预售制》的文章。文章中写到,商品房预售制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促进了住房的市场供应,成为我国新房销售的主要方式。但是近年来商品房预售制度饱受诟病,甚至被认为是导致楼市秩序混乱、房价飞涨的“帮凶”。两会期间,多份提案议案建言改革或取消房地产预售制。是去还是留?关于商品房预售制命运的讨论再次展开。
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