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12日讯 (记者 李文鹏 郭静)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我国内地室内公共场所明年1月将全面禁烟,但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我国至今没有全国性法规对此进行规范。公共场所禁烟,或成一纸空文。
尽管全国已有很多城市先后出台了有关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但相关的全国性法规至今缺失。
12日,记者就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一事采访卫生部。“现在还没有全国性的法规就公共场所禁烟进行专门规范,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立法监督计划。”卫生部法规司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就可能使得尚未制定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城市,在禁烟方面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
卫生部妇社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妇社司是牵头部门,具体法规是否出台和如何执行,目前还不清楚。“出台的卫生部机关禁烟管理规定,也是针对卫生系统的。”另有控烟专家表示,目前卫生部挑头这项工作,更多是呼吁和起自我表率作用。
同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在今年的省人大立法规划中,也没有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地方性法规。
“我们主要还是落实卫生部的要求,暂时还没有出台自己的有关规定。”省卫生厅负责控烟工作的一位负责人这样说。
“在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上,之所以迟迟没有取得明显成效,这与烟草行业在税收方面所占比重较大不无关系,这也是有关部门一直没能下定决心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位多年参与控烟工作的专家介绍,虽然我国参加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但是在没有国内法规支撑的前提下,公共场所禁烟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