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国美电器集团董事局前主席。他1969年5月9日生于广东潮阳,1986年开始创业,1987年创办国美电器店,正式走上家电零售业。
1999年,国美电器开始大规模向全国扩张。同年,黄光裕又创办了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本运作。2004年,国美电器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黄光裕资产突破百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首富。
2008年11月,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警方调查,并于次年3月被正式逮捕。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一年半来,虽然黄光裕一直被拘押,但这位至今身家仍超百亿的商界大亨,不仅对外面情况了如指掌,还能继续遥控国美集团,自如地从事商业运作。
那么,黄光裕是如何在班房里做到这些的呢?
一审宣判前后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张雷 何相宇
5月18日,北京的天气有些特别,上午几次下起“太阳雨”。环球人物杂志记者一大早来到位于丰台区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个在接待处门口排队,申请旁听对黄光裕案的一审宣判。没过多久,接待处门口就聚拢了上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同行。
9时许,法院接待处的门打开了。工作人员称,对黄光裕案的判决,不接受任何媒体旁听。记者们只好在外等候。9时30分,法院开庭。大约半小时后,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杨照东走了出来。众记者一拥而上,狂追200多米,才从杨照东的口中得知:黄光裕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据获准进入法庭的人士透露,当日,黄光裕理着平头、身穿西服,精神状态看起来还不错;许钟民(同案被告,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身穿西装;杜鹃(同案被告,黄光裕的妻子)则穿着一身运动服。法院认定检方指控的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3宗罪成立。在法官宣读50多页判决书的过程中,黄光裕的表情一直很平静。听到被判14年有期徒刑时,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但并未立刻表示是否上诉。
法院还宣判,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许钟民因内幕交易罪(从犯)以及单位行贿罪,获刑3年。
这一判决,距黄光裕“出事”,已过去整整1年半时间。
2008年11月17日晚,北京市公安局的领导亲自带经侦总队,到指定地点集合。晚上9时55分,全副武装的公安干警撞开了一处高档住所的大门,黄光裕束手就擒。此后几日,“黄光裕神秘失踪”一事,被炒得沸沸扬扬。
11月26日晚,黄光裕之兄、北京新恒基集团董事长黄俊钦,以及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光裕为第一大股东)董事长许钟民,都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调查。
11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对外宣布: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第二天,国美集团发布公告称,委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晓为董事局代理主席;成立特别行动委员会,密切监控并评估黄光裕被调查事件对集团财务及营运状况造成的影响。
2008年12月24日,国美集团通过下属的香港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鉴于黄光裕已无法履行职责,国美集团暂停其行政职务;已委任陈晓出任集团董事局主席,并代替杜鹃接任公司授权代表。
2009年1月23日,黄光裕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2日被正式逮捕。
随着对黄光裕案调查的逐步深入,与其有牵连的高官和商人有的被拘捕,有的被“双规”。卷入此案的人数越来越多,人们发现,涉案的主要有两个群体:一批来自金融系统,包括商务部外资司原副司长邓湛、商务部条法司原巡视员郭京毅、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钢、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原处长孙海亭等,在这些人的帮助下,黄光裕得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