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疯狂的房价]上海房产税“开征”消息满天飞:考虑只对新购房屋征收
业内预计“可能以一定人均面积为起征点,超出部分才按比例征税”
早报记者 朱楠
昨日有消息称,落实“国十条”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正在进行最后修订,最快本周即可颁布,与此同时,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0.8%的房产税。
早报记者昨日进一步了解到,正在讨论中的上海房产税可能仅对新购房屋征收,而之前已有的房屋可能仅作为起征点的考量,不再实征。
计税基础或为房产评估价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国十条”)发布已近一个月,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已出台落实细则,但在上海,业内关注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迟迟未落下最后一只靴子。
昨日有消息称,5月6日,上海市政府召开了一个房地产会议,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地方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上海市相关领导人均出席了该场会议,对上海拟定的楼市调控细则征求各方意见。
早报记者昨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5月10日,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曾召集各区区长共同商讨上海楼市地方新政的相关细节,其中就包括房产税的征收问题。
早报记者还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虽然没看到上海楼市调控细则草案,但住保局内部也已获悉,住房保有环节的征税可能以房产税的名义开征。
有消息称,在已经形成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作为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0.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另外,对于已经出租的住房,并按时缴纳了房产税的购房者,将考虑不再重复计税。
昨日,有业内人士预计,沪版房产税政策可能以一定的人均面积为起征点,超出部分才按比例征税。此外也有消息称,房产税或只对增量房征收,该税出台之前已买入的房子只做起征点的人均面积考量,不再征收。但这一说法未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实。
可查资料显示,根据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征税,个人拥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就这一条例而言,房产税并非开征问题,而是征收范围扩大的问题。
根据上述条例,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确实有从价计征这种形式。但对其税率计算,法律规定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权限只有决定扣除比例是按10%-30%中的哪个比例扣。
征收手段仍存技术难题
对于拟议中的上海房产税可能采取的征收方式,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上海房产税针对的是非自住性,而且有多套、高端尤其是豪宅的那些投资和投机客,对他们的房产保有环节征税。
杨红旭还表示,通过征税,让这些人手中的房源流入到市场,并加快这些投资和投机客的抛盘速度,让二手房市场供应充足,以达到抑制房价作用。
但也有观点认为,征收物业税无益于抑制房价,操作不当,甚至会助推房价。
对于房产税是否会推向全国,杨红旭认为,上海这次的房产税是一个临时性政策,短期内推广到全国的可能性也不大。
在近日举行的“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主题论坛”上,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表示,上海的房产税应该不会与上海楼市细则同时出台,至少在世博会期间应该不会出台。他认为,房产税不过是一个信号,提醒炒房者“要当心一点,不要太高兴”。
一位房地系统内部人士昨日也向早报记者表示,房产税的征收还存在一些技术性的难题。“用什么手段去核实起征点?就算核实了,谁来征收?是地税部门上门收取,还是让老百姓自觉缴纳?如果有人坚持不缴,又如何催缴?如何惩罚?”该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