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6月8日21时30分讯(数字记者 谭亚)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官员回应房产税政策后,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之前“特别房产税”的提法已悄然改称“房产税”,“特别”二字省去是否意味着方案有所改变?带着这个问题,华龙网记者采访了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封毅。
封毅对此肯定地表示,重庆方案并没有改变,仍是年初版本,实际上,黄奇帆市长在3月的一次报告会上就通报了方案的基本内容。“重庆方案是最早上报北京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现改称房产税,是按照国家相关税制规定的规范之举。原来之所以在房产税前标注‘特别’二字,是因为重庆方案主要针对高端房。”封毅解释说,市政府组合拳中的“高端有遏制”有两大举措:一是在全国率先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1%提高到2%。“该政策有利于约束捂盘惜售,从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二是房产税征收对象直指高端房。“比如新购别墅、高价房等,特别是以投机为目的恶意炒房,都是房产税调控的重点。”
当记者进一步追问上海方案提出的0.8%税率能否起到调控作用时?封毅表示,对上海方案的细节无从得知,重庆方案的细节也只有待国务院批复后再进一步披露,“但可以肯定地讲,重庆房产税税率的起征点不会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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