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黄仁龙12日在香港《星岛日报》撰文谈论香港的政改问题。他说:“我们需要放远目光跨越2012,要看长远,我好希望立法会议员投票支持2012年的政改方案,然后继续向前迈进。”
在这篇长近3000字的“来论”中,黄仁龙明确地表示,关于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决定》已经订定了修改上的限制。第一,2012年不会实行“普选”;第二,分区直选与功能界别一半一半比例维持不变。第三,分区直选与功能界别分开投票的安排维持不变。第四,在符合这些规定下,则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改革。
对于有人说2012年的政改方案是“烂方案”,黄仁龙在文章作出回应。他认为,首先,有这样说法的人主要是因为要在2012年仍保留功能界别,但根据《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决定》的规定,在2012年必须继续维持功能界别。所以,在现有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我们已尽量扩大新功能界别的选民基础,跟传统的功能界别模式相距最远。
认为是“烂方案”的另一论点,是有关建议的方案与2005年方案比较,是一个倒退的方案。但黄仁龙认为,首先,我们要比较的是在现行制度与建议办法之间的比较。当然,有人又指出2005年选举委员是建议增至1600人,但现时的建议只增至1200人。然而,这样的比较未必是恰当,因为在2005年,区议会的议员是包括所有委任区议员,但此次我们建议是剔除了委任区议员。
黄仁龙在文章最后还引用了摩根大通创办人约翰·摩根(John Pierpont Morgan)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想往任何地方进发,首要之一步就是决定你不选择在原地逗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