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网(CIN)北京11月28日电 27日上午9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案做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此前,海淀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10年;王某12年;魏某(兄)4年;张某3年缓刑5年;魏某(弟)3年缓刑3年。
据悉,宣判结束后,合议庭对未成年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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