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网6月9日电(记者 黄忠一) 日前,广东省出台新政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之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今年以来,从高层表态,到国家层面政策制定,再到各地陆续出台破冰新政,中国户籍改革正蓄势待发,或将进入全面改革阶段。
高层接连表态 强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如是表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今年春节期间,《求是》杂志刊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署名文章提出:要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媒体分析称,短时间内中央高层就户籍问题密集表态,实属罕见。舆论普遍认为,户籍改革已经是蓄势待发。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仅见诸高层表态,也落实到国家层面的文件中,在国务院5月27日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媒体敏锐地捕捉到上述信息,并指出这是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官方智库提出户籍改革新思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受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最近完成了“主体功能区人口管理政策研究”,提出了促进人口经济分布协调的政策思路和系列政策措施。
按照课题组的改革思路,户籍改革的方向是要强化户籍的登记功能,淡化其分配功能。持有居住证的人口享受与原户籍人口同等的选举权、就业权,同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同等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以及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课题组的总体思路,就是在“居住证”的基础上,使公民权利的获得方式从原来的“门槛式”过渡到“阶梯式”。具体来说,是使原来的“高门槛、一次性”获得所有权利的方式,过渡到“低门槛、渐进式”地获得权益,为普通劳动者的社会流动提供了一个阶梯。
各地陆续出台破冰新政
广东:本省农民工“积分落户”
6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在广东省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均可申请纳入积分登记。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农民工,可选择在就业地镇(街)或产权房屋所在地镇(街)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在权限设置上,既强调全省的统一性,又注重赋予地方自主权。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指标由省统一指标和各市自定指标两部分构成,省统一指标全省互认、流通和接续,各市的自定指标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政策设定。既规定原则上农民工积满60分可申请入户,又明确具体入户分值由各地根据当年入户计划和农民工积分排名情况调整确定。
京沪:优秀农民工可落户
今年4月,43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获颁“上海市优秀农民工”的证书。他们可以优先申办上海户籍。这是上海户籍第二次为农民工“开口子”。去年,上海曾为首批“全国优秀农民工”办理直接落户手续。
当天还有143名农民工被评为“农民工先进个人”称号。他们将可优先申办上海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然后依照“居转户”的政策,一旦社保缴费满7年或者满足其他激励条件,便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在北京,户籍也为优秀农民工敞开了大门,2008年,有16位全国优秀农民工落户北京。2009年年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即将出台政策,市级优秀农民工如为高级技师、高级工或全国劳模,有望根据本人意愿落户北京,原北京农村户口可转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