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开启改革开放“试验区”
广东得风气之先,率先以改革的姿态打开了开放的大门,并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开放促发展,走出了一条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广东特点的发展道路。
1979年,中央批准广东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试办经济特区,拉开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历史帷幕。广东乘此东风,大力吸引港澳同胞回乡投资,带动了全球资本纷纷落户广东,创造了多个第一:第一家来料加工企业是香港张子弥在东莞投资的“太平手袋厂”;第一家补偿贸易企业是香港曹光彪在珠海投资的“香洲毛纺厂”……大量“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的到来,直接推动并形成了以广东为加工制造基地、以港澳为购销管理中心的产业跨地域分工格局,形成了广东与港澳的“前店后厂”格局。
令人欣慰的是,2009年粤港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贸合作逆势上涨,粤港进出口总额为3576.6亿美元,占广东省进出口总值近六成。广东企业到港澳投资项目200多个,协议投资10.7亿美元。2009年粤港经贸交流会签约金额近80亿美元。
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广东通过经济特区这个“窗口”,近距离地观察、体验港澳乃至全球市场经济的脉搏,不断学习吸纳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作为广东的“市场经济课堂”,港澳为广东探索建立富有活力的经济体制提供了先进技术和宝贵经验。
通过合作,广东充分利用内地与港澳“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外向型经济,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加工制造业基地,实现了从一个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农业大省,到经济总量占全国八分之一,财政收入占全国七分之一,对外贸易占全国三分之一的经济大省的转变,促进了港澳的繁荣稳定,辐射带动了全国。而香港则通过转移生产制造和加工贸易企业,提升了产业结构,强化了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地位,成功完成了从制造业为主向服务业为主的经济转型,为强化经贸合作带来新机遇。
强化经贸合作带来新机遇
2004年1月开始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于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7年来已签署6项补充协议,合作领域更加开放、投资门槛更加低、投资程序更加简化,为粤港澳经贸合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粤港澳经贸合作,将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合作作为增创广东新优势、建设广东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着力点,不断完善粤港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推动合作项目落实,促进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发展。
2009年,粤港澳金融合作成为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最大亮点之一。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个城市成功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发生跨境人民币贸易交易的境外企业80%以上来自香港。截至2009年底,港资银行在广东设立了4家银行、24家分行和64家支行,营业机构合计达92家,占广东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比例从2003年的48%上升至59%,广东港资银行总资产达1220.6亿元,全年创造利润达9.2亿元。广东超过80家企业成功赴港上市,总融资额超过1900亿港元。目前有8家具备港资背景的保险公司进驻广东。
2009年,粤港科技联合资助计划招标工作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