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田德政
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通缉门”事件,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的进展,《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批评报道凯恩股份(13.22,0.19,1.46%),遭该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全国通缉,此事经全国各大媒体相继报道后,当地公安部门于29日撤销了2010年7月23日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经济观察报社高层昨日也表示已经接到撤销通缉令的口头通知,这场被称为 “舆论监督权的捍卫战”首战告捷。
近来,粗暴干涉舆论监督的事例相继发生。《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紫金矿业(6.19,0.02,0.32%)污染事件的记者邵芳卿家属日前驾车时遭遇撞车,驾驶室门被撞烂;揭开紫金矿业公关记者灰幕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前不久家属车辆也被人撞。在此之前,《江西日报》刊登景德镇邮局有关组织公费赴日旅游的报道,结果这家邮局通过其发行渠道对当期报纸进行了抽离。29日晚,《华夏时报》记者陈小瑛被不明身份人士重殴,初步判断是因负面报道,被深国商(10.89,-0.26,-2.33%)打击报复。不论是“通缉门”,还是“撞车门”、“扣押门”、“殴打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试图对舆论监督进行打压。
在此类事件的背后,都隐隐约约可以看出某些权势的影子。拿“通缉门”来说吧,《经济观察报》报道凯恩集体改制过程中涉嫌侵吞国资、侵犯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等问题,作为警方,首先应该感谢记者而不是通缉记者,因为正是记者的艰辛采访,给他们提供了一条宝贵的侦破线索。警方首要的任务是,调查凯恩股份的那些违法事实是否存在。而现在警方却本末倒置,未经调查就凭凯恩集团一面之辞,武断地得出结论,认为是媒体的报道伤害凯恩的商业利益,这种判断是如何做出的?有何法律依据?这难道不是公权滥用吗?
我们从这些事件中的一些细节可以看出,当地政府与企业的界限已经到了模糊的地步。央视在采访凯恩集团的时候,当问到他们为什么不通过法院而非要报警,凯恩集团办公室主任不惮向中央电视台记者坦言:“也是出于对我们明星企业的关爱,政府会帮我们操作很多事情。”言下之意,这次的“通缉门”事件,也是当地政府为企业“操作”的事情之一。当公权力丧失自己的公共属性,这种公权与资本的联袂,还能够制造出多少“通缉门”事件?还会上演多少癫狂?
我们知道,资本与权力,一个是典型的私器,一个是社会的公器。公共权力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义务,而资本先天具有逐利、自私的本性,两者之间本来应该泾渭分明,具有清晰的界限。如果资本与权力媾合,一旦资本的指挥棒诱使、挟迫公共权力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决策,那么公共权力将会像资本那样,追求极端的私利和暴戾,公共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建立公平公正机制等应有功能也将被消磨殆尽。缺少监督的权力,必将沦为资本的奴仆,继之而来是对监督的抵制,对正当行使舆论监督权力者的打压。
既然有人悍然把一扇扇“门”打开,那么就不能随随便便地关上。“封口门”、“殴打门”真相如何,期待公安机关能够有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扣押门”事件,景德镇市邮政局长张振荣已受到记大过处分,副局长已被停职。关于“通缉门”,浙江丽水警方承诺“将调查办案是否有渎职行为,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我们宜将胜勇追穷寇,才不至于被这“断头话”搪塞。唯如此,才能让某些权势与资本的这种联袂癫狂不会“习惯性”发作;否则,舆论监督背后的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等,将在资本面前沦为空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