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 ㄧ 欧洲 ㄧ 非洲 ㄧ 大洋洲 ㄧ 南美洲 ㄧ 北美洲 ㄧ 联合国 ㄧ 上合组织 ㄧ 视频 ㄧ 招聘
焦点 ㄧ 军事 ㄧ 财经 ㄧ  娱乐  ㄧ  文化  ㄧ  华人  ㄧ  历史  ㄧ 媒体评论 ㄧ 邮箱 ㄧ 黄页
国内 ㄧ 香港 ㄧ 澳门 ㄧ  台湾  ㄧ  体育  ㄧ  教育  ㄧ  生活  ㄧ 卫生健康 ㄧ 图片 ㄧ 女性
环境 ㄧ 旅游 ㄧ 交通 ㄧ  汽车  ㄧ  科技  ㄧ  房产  ㄧ  博客  ㄧ 环球视野 ㄧ 人物 ㄧ 论坛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山东  河北  香港  澳门  台湾  广东  广西  湖南  四川  青海  黑龙江  新疆  云南  西藏
辽宁  吉林  福建  浙江  宁夏  海南  江西  山西  陕西  江苏  甘肃  湖北  安徽  河南  内蒙古  烟台  淄博  贵州
 
国务院发通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
http://www.cinews.com.cn 时间:2010-05-13 14:30:59 来源:国务院网站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

  (三)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支持铁路企业加快股改上市,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的渠道和途径。

  (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

  (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为民营发电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八)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

  (九)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等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

  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十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

 

财经
 
更多>>
潘石屹微博回应央
中国国际新闻网(CIN)北京11月28......
·潘石屹微博回应央视报道:犯了错误就该
·奢侈品报告称中国人买走全球近半奢侈品
·古巴明年开放首个经济特区
·财政部将在香港发行100亿元人民币国
·李嘉诚两月抛售百亿物业
·高新发展重组预期或成空
·我国2600亿建最长海底隧道
·央视曝苹果涉售后歧视内外标准不一
·大寺工业园10年铸就辉煌
·蒙古撕毁与中铝煤炭合同 中企投的钱经
·加拿大央行行长:货币政策就是确保经济
·万达文化旅游城落户哈尔滨
·中国仍为美国最大债主
·日经产相称核电站将全部停运
·人民币汇率波幅翻倍
·信托业去年人均年收入50万
·中石油中石化巨亏数据存疑
·印尼垮塌大桥非中方承建
·外交部:利比亚过渡委曾表示愿赔偿中国
·美超级委员会宣布未就削减赤字问题达成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中国台湾网 | 外交部网站 | 山东新闻网 | 联合国新闻服务中心 | 上海合作组织 | 东北新闻网 | 新华网 | 人民网 | 环球网 | 台海网 | 凤凰网 | 红网 |

----合作媒体----

中国社会导报 | 中外华人时报 | 每日新闻报 | 世界观察报 | 中国经营报 | 中国社会导刊 | 中国经济导报 | 中国产经新闻 | 环球时报 | 北方周末报 | 美国《侨报》 | 英国《卫报》 | 香港时报 | 东方日报 | 大公报 | 澳门日报 | 每日经济新闻 | 东方早报 | 中国日报 |

财 经 | 体 育 | 娱 乐 | 旅 游 | 招聘 | 每日商讯
Copyright:@2005-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10-88858558 FAX:010-88555588 Email:cinews365@163.com
版权归有:中国每日新闻集团,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网站建设:清木源科技 京ICP备050517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