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7世纪设立“海上抢劫”罪以来,荷兰鹿特丹的法院审理了欧洲的第一宗现代“海上抢劫”案件。
受审对象是5名索马里人,他们被指控2009年1月在亚丁湾攻击和试图劫持荷兰籍船只。如果罪名成立,这群人将被判入狱12年。
据悉,当时船上的土耳其船员及时摧毁了索马里船只上所发射的信号弹攻击。随后,丹麦海军赶到事故现场救下了这艘荷兰船只,逮捕了这群索马里人,并在事后将他们移交给了荷兰政府。
25岁的嫌犯法拉赫•艾哈迈德•优素福在面对指控时称,他们所乘的船只由于引擎发生故障,不得不停下捕捞鲨鱼的作业向过往船只求救。“我们本来是来捕鱼的,”他说,“当我们靠近(荷兰船只)的时候,我们都已经举起了手,但是他们(荷兰船只上的船员)仍然向我们开枪射击。是他们袭击了我们。”另外一名被指控的39岁的索马里人萨义德•阿里•贾拉拉(音)辩驳称:“我们不是海盗,我们是渔民。我们不曾携带武器。”
据悉,这艘受攻击的荷兰籍船上的船员将于本周向法庭出示证据,并控告这群海盗嫌疑人使用自动武器和火箭筒攻击了他们所乘的船只。
该次庭审将持续5天,法院预计将于7月16日公布最终审判结果。根据负责监控海上犯罪的伦敦国际海事局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在索马里海岸共发生了225起海盗袭击商船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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